阪东化学株式会社(以下称"本公司")制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方针,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机制,让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,同时通过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措施,以促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本公司不会通过虚假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信息。
本公司为达成以下使用目的,会在其所需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。另外,若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,会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。
个人信息的主体 | 使用目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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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客、交易客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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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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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聘者 | 录用选拔应聘者 |
实习应聘者 | 联系实习应聘者 |
董事及员工家属 |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内规程办理各种手续及进行联系 |
退休退职人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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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种团体的会员 | 向会员企业等提供信息及进行联系 |
周围居民 | 紧急情况下的联络,工厂参观会等活动时发出通知与介绍 |
各主体通用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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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以下情况外,本公司在未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之前,不会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。
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会共同使用个人信息。
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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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| 阪东集团各公司 |
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| “2.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”中所记载的使用目的 |
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| 阪东化学株式会社 |
本公司会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,以防止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发生泄漏、丢失或损毁等情况,对个人信息实施安全管理。
当本公司将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管理委托给第三方时,会对该第三方实施严格调查,并实施必要且适当的监督,确保对已委托的个人信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。
本公司对所持有的个人信息会遵守相关适用法规,并且会根据法规调整方针,完善个人信息管理工作。
关于本公司对个人信息的对应,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要求或疑问,请联系以下部门。